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
通报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挺纪于前,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盟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现将全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2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二连浩特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闫智明违规兼职问题。2018年1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闫智明利用长期在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作的便利条件,在其亲属投资成立的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充当顾问,指导该公司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认证工作,并全程参与自治区质监局对该公司的行政许可现场评审,帮助该公司先后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闫智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企业担任职务,并利用职权为其亲属开办的公司办理相关资质,虽未领取报酬,但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形象,破坏了当地建筑市场秩序。2021年6月,闫智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科教科负责人包英姝索要“好处费”问题。2019年7月,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在采购“CHKD医院学习培训考试平台数据库”项目过程中,项目供应商承诺给科教科负责人包英姝7万元“好处费”但一直未兑现,包英姝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索要,并将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发送给项目供应商负责人,但项目供应商始终未兑现给包英姝上述7万元“好处费”。包英姝作为医院科室负责人,纪律意识淡薄,利用单位采购项目,多次向项目供应商索要“好处费”,损害地区营商环境,在单位和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7月,包英姝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上述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锡盟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纪国法意识淡薄,违规兼职、谋取私利现象依然存在,严重损害锡盟营商环境,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工作力量,落实举措要求,持续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挺纪于前,持续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全盟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主办:锡林郭勒日报社
监审:贺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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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乌云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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